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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流:违停车主私拆“电子告知单”被警方查处
2022-02-25 19:45:26 来源: 北流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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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月前,一位私家车主在北流市区违规停车被帖上“电子告知单”,但车主怀着侥幸心理不按规定接受处罚,反而私自拆除“电子告知单”。该车主因此而错上加错,被城管报警查处。这是北流城管今年初使用“电子告知单”执法以来查处的首个私自“拆单”者。

  1月24日上午,玉东新区茂林镇某村村民杨某某在北流市区新松路违规停车时车门被贴上“电子告知单”。之后,杨某某并未按单上提示进行扫码操作并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罚,而是将车开回家并私自强行拆下“电子告知单”,并且为逃避被定位,还将“电子告知单”藏在自家老房子里,车辆则停在本人居住的新房子里。在长达20天的时间里,城管执法人员多次电话、短信通知杨某某送回“电子告知单”并缴交罚款,但杨某某均不予回应。

  2月14日,北流城管执法人员向警方报案。2月22日下午,北流警方将杨某某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并将其私自拆掉的“电子告知单”转交给城管执法人员,杨某某如实向民警承认了自己的过错。由于其比较配合警方执法,警方以其阻碍“执行职务”为由对他进行行政处罚200元罚款并教育、告诫。2月23日上午,杨某某到北流市城管局缴清违规停车罚款190元。

  据介绍,“电子告知单”是一种可以强力吸附在车门上、不影响驾驶的电子锁车设备。北流市城管从今年1月24日开始使用“电子告知单”执法。北流市城管局副局长梁武伟提醒广大车主:“按规定,在北流市区,对在未划停车位置区域停车的,机动车处二百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处二十元以下罚款。违停车主在收到电子告知单时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城管局接受处理,逾期不处理的,将受到我局的进一步处罚。违停车主如强行拆除或损坏电子告知单,将受到公安机关的查处,希望大家在停放车辆过程中遵守规定,将车辆停放在停车泊位。”(杨光登、陈学艺、李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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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错】 责任编辑: 何夏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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