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市多部门联合发布2023年中高考期间噪声管理通告
一年一度的中考、高考即将来临,昨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我市根据噪声污染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在2023年高考、中考期间加强噪声管理,确保全市考生在高考、中考等特殊时期享有安静的复习、考试和休息环境。
为抓好中高考期间噪声管控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2023年高、中考等特殊时期噪声管理的通告》。明确在5月28日至6月8日,6月17日至6月27日的午间(12时至14时30分)和夜间(22时至次日早晨6时),采取管控措施。
上述管控时段,全市除抢修抢险工程外,禁止在城市(含各县)建成区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包括拆房施工作业)和建筑物内装修作业。
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其他发出高噪声的音响器材;禁止使用产生过大音量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音响器材、乐器、扬声器等进行唱歌、跳舞、健身等活动;禁止进行划拳猜码、喧哗等产生社会生活噪声干扰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活动。其他产生噪声污染的活动,也要接受管控。
另外,我市在高考、中考的考试日,还有特别规定。具体是,在6月7日、8日,6月24日、25日、26日、27日,考前半小时至考试完毕前,禁止在市区各考点周边300米内实施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包括拆房施工作业)和建筑物内装修作业,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其他发出高噪声的音响器材,禁止机动车船鸣喇叭、燃放烟花爆竹以及其他产生噪声污染的活动。
同时,我市明确在此期间营业性娱乐场所凌晨2时至上午8时禁止营业。各县区政府或指定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辖区娱乐场所营业另作时间和区域的限制。
上述规定自5月25日起施行,对违反本通告的单位和个人,我市职能部门将根据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对身边出现的噪声,市民、群众可拨打电话12345投诉举报。(粟桂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