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区通过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今年6月1日起施行——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 推进美丽广西建设
1月26日上午,广西人民会堂一楼礼堂,国徽高悬,气氛庄重热烈。
10时许,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闭幕会表决《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草案)》。
随着659名出席代表按下表决器,主持人宣布——
“通过!”
在全场热烈的掌声中,《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高票通过。
这是我区生态文明领域出台的首部综合性、统领性、系统性的地方法规,今年6月1日起施行,将从整体和全局来规范和促进我区生态文明建设。
1 以高站位宽视野大力推进条例制定
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广西生态优势金不换。”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广西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广西在推动绿色发展上实现更大进展,筑牢我国南方生态安全屏障。
生态建设,法治先行。“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这是习近平总书记的谆谆教诲,也是广西一以贯之的行动。
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坚决扛起保护和发展广西生态环境优势的责任,将制定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纳入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和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
在立法工作中,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准确把握立法原则,坚持开门立法、广开言路,广泛凝聚立法共识,确保条例方向正确、结构合理、逻辑严密、切合实际。
自治区发改委于2022年5月启动起草工作。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与自治区发改委、司法厅组成工作专班,协同推进条例草案修改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22年12月将条例草案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2023年3月、7月、11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对条例草案分别进行了3次审议。
立法过程中,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开展评估论证,广泛征求和充分听取各有关方面意见,特别是征求和听取了包括全体自治区人大代表在内的近11万名五级人大代表意见,会同政府有关部门逐条研究、充分吸纳。
2023年12月22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再次进行研究,形成了提请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草案)》。
2 更好体现党的意志反映人民呼声
一部良法的诞生,需要反映人民群众意愿,回应社会各方面关切。人大代表作为广大人民群众的代言人,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1月24日上午、1月25日下午,代表团会议审议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草案)》。代表们普遍认为,条例草案充分彰显了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府推进美丽广西和生态文明强区建设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大家一致表示,条例的制定,将更有力保证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实施,为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美丽广西和生态文明强区建设,持续筑牢国家南方生态安全屏障提供更为坚实的法治保障。
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对条例草案作了35处修改,其中实质性修改15处,例如:
有代表提出,习近平总书记2023年12月视察广西时强调,广西要拓展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路径,让生态优势不断转化为发展优势。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应当在条例草案中增加这一内容。法制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在条例草案第三条关于方针和原则的规定中增加“推动生态优势不断转化为发展优势”的内容。
有代表提出,在条例草案第三十六条中增加支持可降解替代材料产业发展的内容。法制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将该条中支持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替代材料和产品的“研发、引进和推广”的规定,修改为支持“研发、生产和推广使用”。
3 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建设生态文明,重在建章立制,重在法治保障。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宋震寰介绍,制定条例是推动解决生态文明建设突出问题,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促进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
“条例将维护生态安全摆在生态文明建设的突出位置。”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蒋家柏介绍,条例对完善自然保护地分类系统、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海湿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作出具体规定。规定推动国家公园建设,完善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分类系统。
为持续筑牢国家南方生态安全屏障,条例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和废弃矿山修复,防范化解矿区生态环境风险。针对山体无序开发、保护不到位、山体破坏时有发生的问题以及我区岩溶地貌典型特征,提出制定并实施分类保护措施的要求,明确禁止性规定并设定相应法律责任。严格保护水生态,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加强地下水资源监管;同时,填补我区当前立法空白,对海岸带保护作出规定。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陈伟雄说,不规范生产、无节制使用塑料制品所造成的能源浪费和环境污染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面临的突出问题,条例加强塑料污染治理,进一步对餐饮服务经营者、住宿服务经营者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作出规定,并鼓励引导公众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制品。(廖志荣)
数读
2023年,广西生态环境质量指数连续两年位居全国第二
生物多样性丰富度位居全国第三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7.9%
创历史最好水平,位居全国第5
细颗粒物(PM2.5)浓度26.4%
位居全国第10
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98.2%以上
前三季度9个设区市进入全国地表水水质前30
3个设区市进入前5名
柳州市地表水水质实现全国“四连冠”
近岸海域优良水质面积比例达到94.5%
土壤环境质量稳定向好
(数据来源:生态环境部门 整理:廖志荣 制作:王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