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西4市发布最新人事信息
近日,北海、贵港、玉林、崇左4个设区市发布最新人事信息,具体如下。
北海市
北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名单
(2024年1月30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黄世清(女)为北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决定任命:
梁振威为北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覃燕妮(女)为北海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叶海源为北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李斌施为北海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何来为北海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袁斌为北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海防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决定免去:
曾玲(女)的北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梁振威的北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袁斌的北海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杨智军的北海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冯群声的北海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叶海源的北海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黄志勇的北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免去:
蔡云(女)的北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任命:
孙淑锋为北海海事法院审判员;
何鹏为北海海事法院审判员。
北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刘缨辞职的决定
(2024年1月30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北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刘缨(女)因工作需要调离北海辞去北海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北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北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戴丽萍辞职的决定
(2024年1月30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北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戴丽萍(女)因工作需要调离北海辞去北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并报北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北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韦晓红等辞职的决定
(2024年1月30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北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韦晓红(女)因工作变动辞去北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王陆因工作变动辞去北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北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何小龙因工作变动辞去北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北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
报北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贵港市
贵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职名单
(2024年1月31日贵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黄英梅(女)为贵港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任命
陆桂明为贵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贵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玉林市
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卢道东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4年1月31日玉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玉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
接受卢道东因到龄退休辞去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玉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玉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滔滔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4年1月31日玉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玉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
接受陈滔滔因工作需要辞去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请求,报玉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1月31日玉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凌芝为玉林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李锦第为玉林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党强为玉林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莫卉冰(女)为玉林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陈滔滔(女)为玉林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周祖红的玉林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
秦溪的玉林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
周善伟为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陈一田的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崇左市
崇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海辞去崇左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月31日崇左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崇左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张海因工作变动辞去崇左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崇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罗伊里(女)为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2024年1月31日崇左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崇左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罗伊里(女)为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崇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陆洪鸣辞去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月31日崇左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崇左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陆洪鸣因工作变动辞去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