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卖风景”也卖盆景——聚焦平南县景华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盛夏,平南县北帝山峡谷漂流迎来旺季,该县大鹏镇景华村村民张莹娟作为漂流项目的管理员,从早忙到晚,但她一点怨言也没有。“我们是景区的股东,游客多,我们的分红就多,而且在景区里就近打工,还有工资领。”她一边帮游客拉着漂流船,一边与记者攀谈着。
“景华村里的2252名村民,全是股东。”景华村党支部书记、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长张华凤说,村里以北帝山1.75万亩集体山林地、河流资源入股旅游开发公司,开发北帝山国家4A级景区和“华南第一漂流”,去年村集体经济收入110多万元。
8月4日,记者走进景华村,只见村庄四面环山,宽敞整洁的道路两旁,一栋栋富有岭南建筑风格的房子有序地排列着,构成了一幅美丽的乡村画卷。
北帝山景区开发之前,景华村交通闭塞,加上山地多,产业基础薄弱。
“变化来自要素的激活。”张华凤介绍,2018年平南县被列为全国第三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大鹏镇抢抓机遇,以景华村为试点,聚焦“三变”改革(即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以特色旅游资源为载体,引进贵港市北帝山旅游开发公司。
面对荒山林地估值难、群众思想不统一等挑战,景华村两委多次召开“三方协商会议”,深入群众家中进行宣传动员,最终达成共识,成立了平南县景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实现了资源的有效整合与利用。
合作社成立后,景华村将2252股量化到个人,确保每位村民都能享受到改革红利。村民们纷纷从农民转变为股东,共同承担发展风险,分享发展成果。
2019年,北帝山景区建成开业迎客,因峰秀、林茂、石奇、花艳、泉清、雾仙,被称为广西版的“张家界”。当年,景华村合作社即从旅游公司的收益中获得约46万元的分红,近两年更是超百万元,直接或间接带动当地群众860多人就业。
景华村“卖风景”,不仅吸引了大量游客,还带动周边餐饮、民宿、盆景等相关产业的发展。政府投资超过1亿元对周边村庄进行风貌改造,打造鹏山旅游风貌示范带,新增民宿、农家乐、盆景园40多家,提供就业岗位350多个。“广西盆景第一村”高坪村还与景华村合作,共同建设“十里盆景长廊”,实现了“卖风景”与“卖盆景”的双赢。
村集体经济壮大后,除了人口股,景华村还设置了100股创新股,其中教育股50股、贡献股50股,正向激励村民重视教育、参与发展,共同分享改革红利。
峰秀泉清是大自然给予景华村的珍贵馈赠,村美人富则是改革创新的收获成果。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构建产权明晰、分配合理的运行机制,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
景华村的成功改革,在平南县乃至全区激起千层浪,八桂乡村许多“沉睡”资源资产被激活。2021年以来,自治区下拨资金,将试点扩大到龙胜各族自治县、藤县、平南县等6县(区),逐步打造一批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强、稳定可持续的示范样板和典型,有序推进改革工作,让村集体经济真正具备“造血”功能。
据了解,刚刚通过全国人大审议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将于明年5月1日实施,这将为各地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激活农村资源要素、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提供更为强劲的动力。(记者 王克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