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发放林权登记试点后首批《不动产权证书》-新华网
新华网 > 广西 > 政务信息推广 > 正文
2024 10/21 15:51:41
来源:广西日报

南宁发放林权登记试点后首批《不动产权证书》

字体:

【原标题】南宁发放林权登记试点后首批《不动产权证书》 群众足不出村即可免费办理

  10月18日上午,南宁市邕宁区中和镇方村村多位村民高兴地从工作人员手中接过自家林权的《不动产权证书》。据了解,这是该市落实《推动林权登记提质增效试点方案》以来发放的首批证书。

  今年5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印发方案,在全国21个县(市、区)开展林权登记试点工作,南宁市邕宁区和贺州市八步区跻身其中。为此,南宁市成立工作专班,以整村(屯)、批量方式集中清理历史遗留问题,并依托南宁市不动产登记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林权登记服务平台,实现林地承包合同补充协议签订和不动产登记业务“一窗受理,并联办理”。

  当天,记者在方村村公共服务中心看到,工作人员在电脑上打开相关系统、录入村民的身份证等信息后,大屏幕上即显示出一张清晰的影像图,属于该户的林地与周边区域“泾渭分明”。

  “这就是我们推行的‘内业指界’,即借助高清影像图、实景三维数据、国土调查云等,在优于0.5米分辨率的影像图上进行界定,林农可以直观看到自家的林地,有效减少了徒步走界的人力物力成本,提高了办证效率。”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林权登记科负责人黄澳告诉记者,只要申办信息准确、符合相关规定,林农到村(居)委会办公地提交材料后,1小时左右即可办好电子证照;纸质版随后邮寄至村,实现足不出村、免费办理。

  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证件有什么用”等问题,活动现场,南宁市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负责人杨光解释说,林权权利人可使用该证办理抵押贷款、申报林业项目、申请林木采伐证等,也可将林地流转给国有企业以获得稳定收入。(记者 孟振兴 通讯员 韦骥)

【纠错】 【责任编辑:刘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