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录|桂林举行《桂林市旅游市场秩序管理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
2025年11月28日(星期五)上午10点,桂林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市政府新闻发布厅举行《桂林市旅游市场秩序管理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邀请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周卉先生,市政府党组成员、副秘书长高伟先生,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李日升先生,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健先生,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莫绍廷先生,出席新闻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问题。发布会由桂林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唐黎主持。
桂林举行《桂林市旅游市场秩序管理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
时间:
2025年11月28日(星期五)上午10点
出席人员:
周 卉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高 伟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秘书长
李日升 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
黄 健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
莫绍廷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主持人:
唐 黎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唐黎:
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桂林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
2025年12月1日,我市将正式实施《桂林市旅游市场秩序管理条例》。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情况,今天我们非常高兴邀请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周卉先生,市政府党组成员、副秘书长高伟先生,请他们为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李日升先生,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健先生,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莫绍廷先生。
首先,我们请周卉先生作介绍。
周卉: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非常高兴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首先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桂林立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接下来,我简要向大家介绍一下《桂林市旅游市场秩序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立法背景和必要性、紧迫性,立法经过,主要内容,宣传和贯彻实施等事项。
一、《条例》的立法背景和必要性、紧迫性
建设世界级旅游城市是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为了巩固桂林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成果,促进桂林旅游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推动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有必要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将旅游市场秩序治理的成熟措施上升为法规,建立健全具有桂林特色的旅游市场秩序地方性法规管理制度。为此,市委决定制定该《条例》,并且列入市委2024年度重点工作,也是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的重中之重。今年是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奋进突破年,要依法强力推动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持续有效开展。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也充分肯定和支持该《条例》的制定,将该《条例》的批准列入了2025年度立法计划。
二、《条例》的立法经过
《条例》的制定,全面贯彻了党对地方立法的全面领导,充分践行了地方立法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条例》经市委批准列入2023年立法计划,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组织起草,市人民政府提出议案。市人大常委会分别于2023年8月28日和2024年8月27日对《条例》草案进行了两次审议修改。期间,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市人大法制委和常委会法工委多次通过座谈会、实地调研等各种方式,征求了市和县(市、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旅游行业协会和部分旅游企业、政法部门和律师协会、立法咨询和服务基地、基层立法联系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方面的意见。还对旅游市场开展了明察暗访,听取了旅游经营者和市民、游客的意见建议。学习了外省(市)在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立法方面的先进经验。通过桂林日报等媒体刊登《条例》草案全文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经过反复研究,精准锁定了桂林旅游市场秩序管理的堵点、痛点和难点,提出了精准精细的治理措施。还征求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意见,在他们的指导下,对《条例》草案进行修改完善。又向市四家班子领导征求了意见,修改情况也及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反馈,及时达成共识。立法中的重大事项和重大进展也及时向市委报告。经市委同意,《条例》于2024年12月26日提请桂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经2025年9月2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将于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
三、《条例》的主要内容
《条例》全面贯彻落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条例》等上位法的有关规定精神,不作简单的重复规定,而是结合桂林旅游市场秩序管理的实际需要和立法需求,针对性制定若干引领性、实施性、补充性规定,力求有特色、可操作,达成管理共识、统一执法认识、提高服务标准、解决实际问题。
《条例》在第一章总则中,贯彻落实了《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发展规划》有关精神,规定了如何发挥政府主导和市场配置作用,调动行业组织和基层治理等各方面作用,保障旅游市场秩序健康稳定,引领和推动旅游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使《条例》成为了推动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的重要措施和手段之一。在第二章综合监督管理中,结合桂林旅游市场的实际情况,提出建立健全以旅游者满意度为核心的旅游评价和监管制度,规定了信息平台建设、联合惩戒、旅游电子行程单等配套制度,作为综合监管的主要抓手,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和提高服务水平,建立健全了具有桂林特色的旅游市场综合监督管理体制机制。在第三章旅游经营规范中,针对桂林旅游市场存在的重大突出问题进行系统性重点综合治理。将“不合理低价游”和旅游团队购物活动的治理作为重中之重,对“不合理低价游”的违法经营生态圈进行全链条系统性治理。同时以提高旅游者满意度为立法目的和导向,按照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高标准新要求,对旅行社、导游开展旅游活动和吃、住、行、游、购、娱等各个服务环节经营活动存在的其他突出问题进行了具体规范,对一些新业态和新问题作出了引导性规定,推动全域全行业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在第四章法律责任中,规定了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条例》不再重复。但是为了确保本《条例》创设的有关监管措施能够得到有效实施,《条例》分别对违反旅游电子行程单管理等行为设定了5个条文的法律责任。在第五章附则中,规定了本《条例》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
四、《条例》的宣传和贯彻实施
法律、法规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本《条例》将于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我们要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重点做好以下四项工作。一是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各级政府和旅游、市场监管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主动承担起《条例》的普法宣传主体责任,抓好各级政府各部门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和行政管理人员、行政执法人员的学法用法,充分做好《条例》实施的准备工作。组织基层组织、群团组织、行业组织、商会、公共场所管理者等社会力量,对市民群众、会员单位和广大旅游经营者广泛开展普法教育,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普法全覆盖,在广大干部群众和旅游经营者中形成遵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二是做好旅游团队电子行程单的使用培训。旅游团队电子行程单是本市实行旅游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的重要抓手,旅游主管部门要及时健全完善旅游信息平台的功能,确保旅游电子行程单信息填报和发送功能正常运营。旅游主管部门要及时对旅行社、导游和旅游运输经营者及其驾驶员、景区景点经营者开展旅游电子行程单的使用培训,确保相关经营者能够熟练运用旅游电子行程单,保证旅游团队行程和体验不受影响。三是及时启动《条例》的实施适用。《条例》实施后,各级政府及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条例》相关规定,及时出台有关配套制度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旅游市场秩序综合监督管理制度。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要及时加强《条例》的适用,将《条例》的宣传和实施融入日常工作,运用《条例》规定处理实际问题,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运用《条例》规定处罚违法行为,以典型案例说法普法,维护《条例》权威。从根本上扼制“不合理低价游”和诱骗、强迫购物、消费等违法行为的发生,确保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持续取得成效,不断提高旅游者体验感和满意度,推动旅游市场健康良性发展。四是持续跟踪监督《条例》实施。人大立法部门要做好法规解读,通过各种方式及时回应社会关注。人大相关监督部门要通过专题调研、专题询问、执法检查或者听取人民政府专项工作报告等形式,跟踪监督《条例》实施,持续推动政府及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全面严格贯彻实施《条例》,共同推进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
我就介绍这些,谢谢大家!
唐黎:
感谢周卉先生的介绍。下面请高伟先生作介绍。
高伟: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也非常感谢社会各界和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桂林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近年来,桂林市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以钉钉子精神重拳整治旅游市场不规范、不文明乱象,推进服务提升与管理焕新,全力守护“山水甲天下”的金字招牌。《桂林市旅游市场秩序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出台,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依法治旅、依法兴旅的坚定决心,标志着桂林旅游市场监管全面迈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贯彻实施《条例》,我们将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全方位组织学习。推动全市各级各相关部门、各旅游从业单位和个人认真学习《条例》,既准确领会规定要求、把握核心要义,又吃透立法精神、理解实质内涵。督促涉旅行业主管部门全面组织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开展培训,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做实,切实将《条例》各项规定不折不扣地落实到管理、经营、服务的每个环节。
二是全覆盖宣传引导。督促各级各相关部门把《条例》宣传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制定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持续推进;以“宪法宣传周”、“中国旅游日”为契机,开展《条例》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等宣传活动,让《条例》深入群众、深入人心,引导市民争当《条例》的宣传者、践行者和市场秩序的守护者;也希望各位媒体朋友采取多种方式宣传《条例》,提高知晓率和覆盖面,营造“诚信经营、文明旅游、遇事找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是全过程严格实施。指导各县(市、区)建立完善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政府主导、属地管理责任。督促各相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加强日常监管,稳步推进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检查和执法协作。规范建强涉旅行业协会,使其发挥更大作用,指导制定行业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完善行业自律监督管理制度,引导广大涉旅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依法经营、公平竞争。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实干为要、创新为魂,用业绩说话、让人民评价,以《条例》贯彻实施为契机,推动全市旅游市场秩序持续规范向好,助力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奋进突破。
最后,欢迎各位媒体朋友和国内外广大游客多到桂林走一走、看一看,亲身感受桂林的新变化、新气象。
谢谢大家!
唐黎:
感谢高伟先生的介绍。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提问前请通报所代表的新闻机构,有需要提问的记者朋友请举手示意。
广西云·广西日报:
广西云·广西日报:“不合理低价游”以及诱骗、强迫购物、消费等违法行为在桂林旅游市场时有发生,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影响旅游者游览体验、破坏旅游市场形象,请问《条例》针对这些突出问题提出了哪些重要治理措施?
李日升: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这个问题由我来回答。治理“不合理低价游”以及诱骗、强迫购物、消费等违法行为,是《条例》的重点内容之一。《条例》提出了多项重要措施,形成组合拳,对其违法行为生态链实行系统性综合治理。
一是建立旅游诚信指导价制度。规定旅游主管部门应当推动和指导旅游行业组织制定旅游产品和服务诚信指导价并向社会公布,供旅游者参考,引导旅游者理性消费,自觉抵制不合理低价旅游活动。
二是对违法利益输送实行双向治理。规定旅行社及其工作人员或者委派的导游不得通过安排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收受购物场所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经营者以回扣、佣金、人头费、奖励等名义给予的不正当利益。同时也规定购物场所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经营者不得以回扣、佣金、人头费、奖励等名义贿赂旅行社及其工作人员或者委派的导游。
三是将购物活动和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纳入旅游合同进行管理。要求旅行社安排购物活动和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应当与团队全体旅游者签订书面合同,规定了合同应当载明的事项,与包价旅游合同一并纳入旅游电子行程单管理。
四是规范旅行社选择购物场所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规定旅行社安排购物活动和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应当选择合格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符合本条例规定的有关具体条件。
五是禁止实施影响旅游者游览体验的有关行为。规定景区景点经营者不得实施“在景区景点出入口设置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进入的购物场所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在景区景点内圈地占点妨碍旅游者自由观光、摄影;以营利为目的擅自为游览过程中的旅游者摄影”等行为。
为了保障有关制度和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条例》根据立法需求设定了若干法律责任。当然,法律法规已经有法律责任规定的,本《条例》不再重复规定。
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中国网:
中国网:旅游团队行程单是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重要抓手,《桂林市旅游市场秩序管理条例》实施后,请问旅游主管部门准备如何推动条例落地?
莫绍廷:
感谢这位媒体朋友的提问,这个问题我来回答。作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重要抓手,《桂林市旅游市场秩序管理条例》要求将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全部纳入电子行程单管理,确保行程可追溯,切实保障游客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同时,为确保电子行程单制度得到有效实施,《条例》创新设定了违反行程单填报和使用规定的行政处罚,将助力破解长期困扰行业监管的顽瘴痼疾。
《条例》学习培训方面,全市文旅系统已完成对旅行社、导游、A级景区、星级饭店、等级民宿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超过5万人培训,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规范使用和核验电子行程单。《条例》实施准备方面,目前我局已对电子行程单平台进行全面优化,可以满足经营者和游客的使用需求,后续我局还将持续做好服务和支撑。
下一步,我们将以旅行社、旅游购物店、导游、在线旅游经营者为重点,深入推进行业教育培训,强化旅游市场日常监管,加大案件查办和曝光力度,推动全市旅游市场秩序持续规范向好。
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桂林市融媒体中心:
桂林市融媒体中心:《桂林市旅游市场秩序管理条例》的出台,对市场监管部门在旅游市场监管领域有什么促进作用?
黄健:
感谢这位媒体朋友的提问,这个问题我来回答。《桂林市旅游市场秩序管理条例》的出台,为市场监管部门在旅游市场监管领域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其促进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明确监管责任,构建协同治理格局
《条例》明确了“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原则,要求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监管机制。这有助于市场监管部门与旅游、公安、交通等部门形成合力,避免监管盲区,提升执法效率。
二、建立信用体系,推动行业自律
《条例》要求建立以旅游者满意度为核心的动态监测体系,对违法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市场监管部门可依托信用信息平台,将违规企业纳入“黑名单”,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约束机制,促进行业自律。
总之,《条例》通过制度创新,为市场监管部门提供了更清晰的执法依据和更高效的管理工具。
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唐 黎:
感谢各位发布人的回答,也感谢各位媒体朋友。由于时间关系,答记者问到此结束。如果记者朋友还有其他问题需要了解,请会后与有关单位沟通采访。
本场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