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区公检法联动亮剑,全链条打击拒执犯罪 生效判决从“纸面”落到“口袋”
年关将至,辛苦打赢的官司却拿不到赔偿款,胜诉权益卡在“最后一公里”,这是不少当事人的烦心事。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5年广西集中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情况,并公布一批典型案例。面对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玩“失踪”、耍花招等逃避执行的行为,广西公检法机关凝聚合力,构建“内外联动—高效衔接—分级分类—宣传教育”的打击拒执犯罪联动新模式,用精准治理“组合拳”,让生效判决从“纸面”落到“口袋”。
据统计,2025年全区法院向公安机关移送拒执犯罪线索546条,当事人主动履行案件256件,到位金额达9712万元。
擅卖查封林木,领刑又被罚
【典型案例】
“法院都查封了的林木,怎么还能随便卖掉?”原告没想到,肇事者不仅拒不赔偿,还擅自处置法院查封的财产。
2020年,樊某某因交通肇事罪,被来宾市兴宾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同时需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91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樊某某拒不履行赔偿义务,原告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查封其名下一批尾叶桉林木,明确告知其不得擅自处置。
然而,樊某某刑满释放后,擅自将这批林木以23万元价格售卖,所得款项未用于赔偿受害人,反而拿6万元给儿子购车,余款用于偿还其他债务或个人消费,致使生效判决无法执行。
兴宾区法院获悉后,对樊某某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但他依旧拒不履行。法院随即将其涉嫌拒执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25年11月,兴宾区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处樊某某有期徒刑9个月,其家属在案件审理期间代其履行3万元赔偿款。
【延伸阅读】
樊某某案的依法办结,是广西公检法重拳打击拒执犯罪的缩影。
为提升打击精准度,广西公检法机关将联合打击从“事后被动追究”转变为“事前精准识别、事中高效取证、事后有力惩处”的全链条精准治理模式。
全区法院对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及正在执行的案件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针对2020年以来拒不报告财产、虚假报告财产、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等行为,逐一甄别是否涉嫌拒执犯罪,及时移送线索。
广西建立公检法三级联络员机制,360余名联络员组成纵横联动体系,每月推送专项行动月报,通报工作进度与问题对策,确保三方信息互通、步调一致。
各设区市通过联席会议,围绕拒执罪认定难点深入研讨,统一执法司法尺度,凝聚打击合力。
假合同阻拍卖,如意算盘落空
【典型案例】
“房子明明是空的,怎么突然冒出来长期租赁合同?”桂平市法院在执行一起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件时,就遇到了这样的“障眼法”。
2018年,桂平市法院判令梁某等人偿还某担保公司借款本金345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梁某等人未履行还款义务,担保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期间,法院依法查封、拍卖梁某名下两处房屋。为阻碍拍卖程序,梁某冒用案外人周某某名义,虚构双方于2013年签订20年租赁合同的事实,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要求带租拍卖涉案房屋。
法院经调查核实,梁某与周某某系亲属关系,周某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署租赁合同,且从未实际租赁使用涉案房屋,案涉合同为虚假合同。最终,桂平市法院依法判处梁某有期徒刑1年,他的如意算盘落了空。
【延伸阅读】
梁某虚构合同规避执行的行为,严重扰乱司法秩序。据了解,法院构建层层递进的惩戒体系,通过拘传、限制出境、拘留、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对不同情节的拒执行为精准施策。
2025年,全区法院共拘传5914人,拘留1468人,限制出境184人,对48个案件52名被执行人作出有罪判决,形成有力震慑。
在严厉打击的同时,广西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与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相结合。对于自动履行义务且犯罪情节较轻的执行义务人,通过撤回移送线索、依法不予立案或不起诉、从轻或减轻处罚等方式,发挥刑罚的教育、预防功能。
在摸排阶段,法院对主动履行完毕债务的被执行人不予移送公安;侦查阶段,公安对多起案件撤销立案;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对犯罪情节轻微的嫌疑人依法不起诉,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假和解避执行,联动核查现形
【典型案例】
“签了和解协议又反悔,有钱消费却不还钱,这可不行!”梧州市藤县法院审理的一起拒执案,给妄图通过虚假和解逃避执行的人敲响了警钟。
2019年,藤县法院判令潘某某向黄某归还欠款62万余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潘某某迟迟不履行还款义务,黄某申请强制执行。
2022年,黄某向法院提供潘某某行踪线索,法院传唤其到庭。经督促教育和风险预告,潘某某与黄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当场支付6000元,并承诺每月支付4000元直至欠款还清。可一年后,黄某向法院反映,潘某某未履行和解协议。
法院调查发现,潘某某名下微信账户有大额资金流水,完全有还款能力却故意拖欠。法院随即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日、罚款5000元的强制措施。但拘留期满后,潘某某仍拒不履行。
法院进一步深挖线索,查明2023年至2025年期间,潘某某微信账户收入总计达33万余元,但其将大部分资金用于个人消费,未偿还黄某债务。最终,法院依法判处潘某某有期徒刑1年1个月。
【延伸阅读】
潘某某案的查办,凸显广西公检法机关协同联动的强大效能。
为破解被执行人“失联”“隐匿财产”等执行难题,2025年以来,我区依托公安机关技术手段和侦查资源,成功定位查找被执行人2228人次,深挖核查线索187条,联合研判疑难复杂案件185件。
除了强化协同办案,广西注重源头治理,筑牢拒执犯罪“防火墙”。全区法院共发出《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1698份,开展集中约谈3925人,通过释法说理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同时,完善信用修复衔接机制,为56887名履行完毕义务、或达成执行和解的被执行人屏蔽失信信息,帮助他们回归正常生产生活轨道。
贵港市港北区法院创新终本预警前置机制,打消被执行人“终本即免责”的侥幸心理;崇左等地法院通过公众号发布普法微视频,开设“法说拒执”专栏以案释法;梧州法院联合银行机构播放宣传标语、发布打击拒执典型案例,形成“惩处一个、震慑一片、教育一批”的良好效果,让“生效判决必须履行”的观念深入人心。
年关已近,广西公检法机关将持续深化联动协作,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以更实举措、更强合力,让胜诉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变成“真金白银”,安心过年,为法治广西、平安广西建设注入强劲司法动能。(记者 蒋予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