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区出台措施支持南丹关键金属试验区建设
近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支持建设南丹关键金属高质量发展综合试验区若干政策措施》,从7大方面推出28条政策措施支持试验区建设,加快关键金属产业高质量发展。
根据《措施》,我区2026年将统筹安排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项目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支持在试验区开展关键金属矿产勘查、低品位矿和尾矿资源综合利用。
在科技创新方面,支持南丹县建设涉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集成应用创新先行区、重点关键金属采选冶技术集成应用协同创新先行区。支持企业引进吸纳科技成果入桂转化,按实际技术交易额给予每项最高500万元奖励性后补助。支持在试验区探索建设重大中试基地,按规定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的科技计划项目支持。支持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按规定对科技计划项目给予每项不超过300万元的支持。
在主体培育方面,每年支持一批技术产业化项目,按不超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5%给予支持,单个项目奖补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将高附加值补链强链延链项目纳入自治区“双百双新”产业项目统筹推进。每年滚动更新试验区关键金属行业设备更新与技术改造项目库,纳入自治区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千企技改”产业工程项目统筹推进。
为推动智能化发展,每年遴选自治区级人工智能应用场景3—5个,打造一批“人工智能+制造”项目、一批智能工厂等标杆,按规定给予不超过项目设备和软件投资额25%的支持,每家企业支持金额不超过500万元。建设南丹有色金属互联网平台(产业大脑),对平台项目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30%给予支持,单个项目支持金额最高1000万元。
为推动绿色化发展,对实现节能降碳的企业,按每节约1吨标准煤给予不低于500元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
在开放合作方面,支持建设河池关键金属交易市场,对入驻市场并达到规模的贸易企业,三年内每年按新增交易额的1‰给予奖补,每家企业奖补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整体奖补不超过1000万元。
在要素保障方面,自治区于2026—2027年每年将南丹县上划自治区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较上年的增量,全部作为转移支付下达南丹县;于2026—2030年每年从相关财力性转移支付中安排2000万元,统筹用于试验区发展。自治区每年安排项目前期费不少于1000万元、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周转金不少于1亿元,按规定支持试验区项目开展前期工作。
同时,深入实施金融惠企政策,创新设立“南丹关键金属贷”产品,支持试验区关键金属企业发展。(记者梁菁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