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河池市自然资源局正式印发《国有建设用地及附属建筑物构筑物分割合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据悉,这是广西首个市级层面针对国有建设用地及附属建(构)筑物分割合并管理的专项实施细则,自2026年4月起正式施行,有效期两年。该细则的出台,填补了河池市级相关制度空白,将进一步规范分割合并审批与登记,着力化解历史遗留问题,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破解无规可依困境,构建全流程管理框架。此前,河池市国有建设用地及附属建(构)筑物分割合并工作缺乏统一规范,存在办理流程模糊、审核标准不一、权责划分不清晰等问题。为此,河池市自然资源局立足本地实际,制定了《实施细则》,构建起全流程、规范化的管理体系。《实施细则》共六章十八条,明确构建“总则—原则—条件—情形—程序—附则”的全流程管理框架,对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办理条件、具体情形及流程等作出明确规定,实现审批登记有章可循、流程标准、操作规范。
坚持高效便民施策,严守规划刚性要求。高效便民、分类施策是《实施细则》的突出亮点。细则明确了三大核心原则:一是不动产单元基础原则,确保分割合并后的不动产单元权属封闭、功能独立;二是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原则,压实建设方主体责任;三是登记变更限制原则,规范权属变更流程,保障交易安全。
优化分类办理模式,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在办理模式上,《实施细则》实行分类精准办理:对符合条件的商业用房分割、车位划定等常见事项,可直接办理登记手续;对涉及规划调整的事项,须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再办理后续手续。同时,依托“一窗受理、部门联审”模式,大幅压缩办理时限,切实降低办事成本。
健全规范管控体系,化解历史遗留纠纷。在规范管控方面,《实施细则》严格落实“房地一体”管理要求,严禁“分地不分房、分房不分地”;明确分割合并后的土地面积、计容建筑面积不得突破原批准总量;合并宗地使用年限按各宗地剩余年限中最短者确定;同时明确公建配套设施的权利义务,妥善化解历史遗留权属纠纷。
强化各方权益保障,确保流程公开透明。为保障各方合法权益,《实施细则》明确申请、审查、公示、登记四个办理环节,其中公示环节不少于7个工作日,期间有异议可及时反馈处理。涉及抵押、共有、相邻权益等情形的,须取得相关权利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办理,确保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河池市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细则》是河池市落实自治区“全面化解历史矛盾、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全力促进安全稳定”工作要求的具体举措,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盘活存量土地资源的重要抓手。下一步,该局将加强宣传解读和落地执行,持续优化办理流程、提升服务效能,切实把政策红利转化为发展实效,为河池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土地要素保障。(陈贵梅 潘禄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