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宁发布202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共划定11处重点预防地质灾害极高和高风险区、28处隐患点
近日,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印发《南宁市202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统筹部署2026年度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着力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地质环境。
《方案》预测,2026年南宁市地质灾害发育态势总体平稳、后汛期地质灾害较同期偏多。其中,前汛期(4~6月),南宁市西部、北部县份的石山区地质灾害略增,其余区域基本与往年持平;后汛期(7~9月),南宁市东部、南部、中部县份的碎屑岩、岩浆岩区地质灾害发育情况略有增加,其他地区基本保持平稳。横州市、上林县、隆安县、马山县、宾阳县和武鸣区、江南区、青秀区被列为地质灾害重点预防县(市、区),全市共划定11处重点预防地质灾害极高和高风险区、28处重点预防地质灾害隐患点。
《方案》明确了2026年南宁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通过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制度体系建设规范地质灾害防治管理,通过运用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成果实现源头管控减少灾害发生,通过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威胁,通过监测预警设备安装与数据共享推进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完善高效科学合理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
《方案》强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责任制,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对本行政区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自然资源部门负责辖区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发改、住建、应急、交通运输等多部门各司其职,协同做好行业领域地质灾害防范工作。(记者黎兆齐 通讯员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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