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西一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通过审核
预计获中央资金支持3亿元,覆盖9市49县(市、区),受益20万人
10月12日,记者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获悉,财政部、自然资源部日前联合公布“十五五”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审核结果,广西南方丘陵山地带(桂西南边境—西江流域—南岭)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入围,成为全国首批22个项目之一,预计获中央资金支持3亿元。
该项目涵盖桂林、梧州、防城港、钦州、贵港、百色、贺州、河池、崇左等9个设区市49个县(市、区)的756个历史遗留矿山图斑,总面积954.53公顷。作为典型的南方丘陵岩溶区,这里曾因长期采矿留下地质隐患,给周边群众生产生活带来影响。按照设计,项目将打造岩溶地区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型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计划消除区域地质环境安全隐患1185处,盘活存量采矿用地504.29公顷,植被覆盖率提高至75%以上,水土流失面积减少率达15%,受益群众20万人,实现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有机统一。
近年来,广西在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方面取得积极成果。“十四五”期间,全区累计销号历史遗留矿山图斑面积11327.66公顷,完成量全国排名第三;累计申报2个中央资金支持的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1个山水工程项目,争取到中央资金8.67亿元支持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自治区本级安排财政资金7.165亿元,支持市县实施12个自治区重大工程项目、8个自治区示范项目。(记者余锋 通讯员何贞举、陈雨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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