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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坚持“应访尽访” 用走心回访唤初心促担当
2021-10-11 17:05:18 来源: 广西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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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梧州市坚持“应访尽访” 用走心回访唤初心促担当

  “作为分管行政执法、12315消费举报投诉等工作的副局长,这两年在执法办案这些工作上都能主动担当,成绩突出,表现良好,没有因受到处分而出现工作被动等现象。”这是苍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和同事们对莫某飞的评价,同事口中的这位“主动担当”“成绩突出”的副局长,曾因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受到处分后,单位领导关心引导我、纪检组找我谈心谈话,使我放下思想包袱,打心底里认识到了错误,你们这次的回访教育再次我感受到组织的信任和支持。”在梧州市纪委监委审理室和第七审查调查室对莫某飞开展回访教育时,其回想起受处分后的心路历程,依然感触颇深。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应访尽访”是梧州市纪委监委对受纪律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的原则。今年以来,该市纪委监委制定《对受纪律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的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回访教育的程序方式,注重关爱干部,规定在处分影响期满前对受处分人员及其单位进行回访,了解受处分人员思想工作变现、权利保障等相关情况,加强对受处分人员的思想教育、正面疏导,鼓励受处分人员放下思想包袱、轻装前进,通过精准有效开展回访教育来巩固和提升监督执纪问责的综合效果,做实做细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

  “处分不是对你的彻底否定,主要是及时为你纠偏纠错,党内警告处分的影响期是一年,并不是说受到处分以后组织上就不再信任你了。”年近50岁的万秀区城东镇干部张某某在工作岗位上一直表现良好,但去年底因酒驾受到处分以来,心理负担比较重,镇党委和镇纪委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决定由镇纪委书记及时对其进行回访教育,耐心地向其讲纪律、讲政策、讲道理,鼓励其卸下思想包袱、重拾信心。

  为确保将回访教育做到点子上、做进心坎里,城东镇纪委采用“精准施策+激励担当”相结合的方式因人因事因时开展回访教育,及时了解、随时留意受处分人员的日常表现,结合受处分人员的不同状况开展“一人一策”跟踪回访,对于对处分认识不到位、仍有不良表现的受处分人员重点回访,及时提醒指正、敲响警钟;对于存在思想顾虑或情绪低落的受处分人员,以安抚为主,耐心劝解、疏通心结、扶正思想。

  “我们在回访中注重激励担当,谈话区别于执纪审查中谈话,更多的是要体现组织关怀。”城东镇纪委书记介绍,通过“听、谈、导”面对面地听取受处分人思想、工作、生活和改正错误的情况以及对组织的意见,实事求是地肯定回访对象的成绩和进步,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使其感受到组织对他们的关心和爱护,从而极大地调动其工作积极性,让受处分人员卸除思想包袱再出发。

  为防止“一访了之”,梧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要求进行回访教育的部门应当在回访教育工作结束后,及时将回访教育登记表、谈话记录、单位或个人对该回访教育对象思想和工作表现评议材料、对回访教育对象有关意见建议的处理反馈情况等材料收集齐全、归纳整理,存入干部个人廉政档案,作为处分期满后恢复党员权利、干部考察和考评的重要依据,有效激励曾经“掉队”的干部继续干事创业、奋发作为,促进干部从“有错”向“有为”转变。

  “今年1至9月,梧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835人,做到了应访尽访。”梧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回访教育是落实一体推进“三不”的具体体现,纪检监察机关要本着对干部负责的态度,通过走心暖心的回访教育,促使干部唤醒初心、重拾信心,激励干部继续在工作岗位上担当作为。(梧州市纪委监委 吕晓艺 梁嘉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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