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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南宁市献血条例》下月起施行
2021-10-30 09:25:51 来源: 南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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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新修订的《南宁市献血条例》下月起施行 用血受益人扩大为献血者的近亲属

  新修订的《南宁市献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昨日,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有关负责人对《条例》中对无偿献血者的保障关爱措施、无偿献血者及其近亲属用血费用报销手续、血液安全等热点内容进行解读。

  根据《条例》规定,每年1月至3月为“医务人员无偿献血活动季”,7月至9月为“公务员无偿献血活动季”。目前,南宁市有近200万的献血者。对于关爱和保护无偿献血者权益方面,新《条例》从几个方面增加了激励保障措施。其中,增加了献血者及其近亲属优先用血的规定,扩大献血受益人群范围,将用血的受益人扩大为“近亲属”,扩大了用血费用报销人群范围,也简化了指定的程序;调整了获得无偿献血荣誉卡的条件,比如,将原献血量达8000毫升及以上的条件,调整为献血量达4000毫升以上;增加稀有血型献血人群获得荣誉卡的条件等。

  此外,还增加了荣誉卡获得者的优待政策,增加了在开展临床输血的医疗机构优先就诊、免交诊查费;享受三级以上医疗机构免费体检一次等的优待措施。

  用血费用报销方面,按照旧法的规定,无偿献血者及其受益人可以在就诊的医疗机构办理用血费用报销手续。但受经济条件等各种因素所限,仍有不少医疗机构不具备直接报销的条件,献血者需要到血站办理,增加了献血者的负担。

  2020年以来根据国家要求,在卫健、人社、财政等部门及医疗机构的共同努力下,血站与医疗机构之间实现了无偿献血者信息互联互通,使医疗机构在费用结算过程中可获取患者及其亲属无偿献血信息,简化手续、一站式服务,开启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在就医时用血费用出院直接减免,免费用血医院直报的服务新模式。

  此次修订,《条例》明确规定,献血者及其近亲属在本市临床用血的,用血费用由就诊的医疗机构按照规定减免。献血者及其近亲属在异地临床用血的,由本市血站办理用血费用报销手续。(记者 彭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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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错】 责任编辑: 农宁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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