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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家庭及个人评选
2021-11-20 09:47:42 来源: 南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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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南宁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家庭及个人评选

  记者近日从市垃圾分类办了解到,为进一步发挥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社会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即日起南宁市开展2021年度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家庭及个人评选工作。

  据悉,南宁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企业、居民住宅区、农贸(批)市场、超市和社会组织等;家庭包括本市常住人口且有固定居所的城市和农村家庭;个人包括各单位负责垃圾分类工作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经办人,垃圾分类志愿者,环卫工人,执法人员,督导员等垃圾分类从业人员,均可于11月30日前,通过自主申报、社会举荐或所属辖区分类办提名推荐的形式参加本次评选。

  本次评选将评选出2021年度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100个,生活垃圾分类文明家庭2000户,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突出个人1000名。据了解,被认定为“2021年度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的,2022年度生活垃圾处理费按收费标准的50%计收;被认定为“2021年度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文明家庭”的,免缴2022年度生活垃圾处理费;被认定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的,可优先推荐申报参评“文明单位”“文明校园”“绿色学校”等;被认定为“生活垃圾分类文明家庭”的,可优先推荐申报参评“南宁市文明家庭”“南宁市最美家庭”;被认定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突出个人”的,可优先作为相关评优评先工作申报推荐人选,相关信息将推送至南宁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者冯梓剑 通讯员陆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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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错】 责任编辑: 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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