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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横州市茉莉花保护发展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2021-12-23 18:01:42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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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南宁12月23日电(张娴君) 12月23日,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国茉莉之乡——横州市举行新闻发布会。南宁市相关负责人介绍,《南宁横州市茉莉花保护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南宁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新闻发布会现场

  横州市是茉莉花和茉莉花茶的主要产地,2021年横州市茉莉花种植面积约12.5万亩,年产茉莉鲜花达10.2万吨,年产茉莉花茶8万吨,全年全市茉莉花(茶)产业综合年产值达143.8亿元,是横州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

  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秘书长范卫东表示,多年来,横州市在茉莉花保护发展方面创造了许多好的做法和经验,促进了茉莉花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通过地方立法,可以加强茉莉花种植的规模化、标准化,文化传承和品牌保护等方面的保护。

  据了解,《条例》分为七章,46条,规范了横州市辖区内茉莉花的保护管理、产业发展和文化传承等活动,主要有以下内容:

  加强茉莉花种植基地保护。《条例》第二章重点对茉莉花种植基地的建设和保护作了规定,通过划定基地及保护区,强调标准种植和规模种植,确保茉莉花的规模和品质;通过给予扶持政策,推动茉莉花种植高品质发展;通过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规范和限制不利于种植的行为,保证茉莉花种植的良好环境。

  加强品牌保护力度。2006年、2013年“横县茉莉花”“横县茉莉花茶”先后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针对当前存在的缺乏对“横县茉莉花”地理标志行之有效的保护管理制度,地理标志使用不严谨、不规范等现象,《条例》设立专章,加强和规范地理标志等品牌保护。

  加强茉莉花文化保护传承。《条例》第五章规定,开展茉莉花农耕文化、可移动文物、不可移动文物和有关民俗实物的征集、保护、研究,开展保护名录建立等基础工作,加强茉莉花传统工艺的保护,挖掘茉莉花文化,并依托“横县茉莉花”的影响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

  扶持茉莉花产业发展。为强化创新驱动,《条例》明确鼓励支持建设创新平台、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机制;针对茉莉花种植品种单一、老化、退化现象,提出加强对优、特、珍、稀茉莉花种质资源的保护,建立茉莉花良种繁育基地;推动“互联网+茉莉”,运用大数据对茉莉花种植和茉莉花制品加工、交易、检验、检测信息数据进行数据化管理、分析,从多种渠道,扶持和推动茉莉花产业发展。

  “《条例》的颁布施行弥补了横州市茉莉花保护发展工作法律空白,是推动茉莉花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有效举措,呼应了产业发展的实际需要,破解了发展保护的机制难题,为茉莉花产业转型升级、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法制保障。”南宁市副市长刘宗晓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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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错】 责任编辑: 刘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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