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 正文
凤山县通报2起党员酒驾问题典型案例
2022-04-25 18:02:29 来源: 广西纪检监察网
关注新华网
微博
Qzone
评论
图集

  【原标题】凤山县通报2起党员酒驾问题典型案例

  1.凤山县凤城镇京里村党支部书记、主任韦文耀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3月27日,韦文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上路,被交警当场查获,经检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给予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10月,韦文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凤山县砦牙乡弄怀村党支部副书记罗国远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9月24日,罗国远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上路,被交警当场查获,经检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10月,罗国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凤山县纪委监委)

  

+1
【纠错】 责任编辑: 谷雨
新闻评论
0100702500100000000000000111000011285946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