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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开始实施!广西的这座千年古镇有了“护身符”
2022-04-29 19:41:15 来源: 新华网广西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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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船尾接小船头,北调南腔语不休。”这是清代诗人黄体元笔下古时扬美商贾往来的繁荣景象。广西南宁市扬美古镇始建于宋代,繁荣于明清,是有名的古商埠,已有千年历史,现仍是南宁市明清古建筑保留得最多最为完整的地方。

航拍扬美古镇。蒋颖 摄

  为规范和加强扬美古镇的保护管理,传承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南宁市完成了《南宁市扬美古镇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4月29日,南宁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专门对条例的立法背景、主要内容等进行介绍。

  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如斯介绍,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村民对居住条件改善的需求越来越强烈,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合理利用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制定《条例》,以满足古镇保护管理的实际需要。

  2020年,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将扬美古镇保护和管理立法工作列入2021年立法计划。2021年初,市人大常委会将《条例(草案)》列入本年立法工作计划的法规审议项目。在立法过程中,南宁市人大、江南区人大多次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组织召开讨论会、调研座谈会、立法专家论证会,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专家学者对立法草案的意见建议,并多次深入扬美古镇开展立法实地调研,面对面听取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对立法草案的意见建议。

  保护扬美古镇重中之重的工作是保护古镇文化。《条例》在古镇文化保护上就三个层次作了明确规定:一是古镇的保护范围;二是古镇的保护内容;三是宣传法规、产业发展等方面的相关内容。

扬美古镇内的古建筑——魁星楼。蒋颖 摄

  在保护内容上,历史建筑是扬美古镇的重点保护对象。《条例》以重点保护,兼顾合理利用为原则,为保护这些珍贵的历史建筑提供了法规遵循和制度支撑,如设置核心保护区、明确历史建筑应当保持原有的高度、体量、外观形象及色彩等;明确编制历史建筑和其他建筑的外部修缮技术导则;完善保护责任人制度等。

  周如斯表示,《条例》的实施,标志着扬美古镇的保护管理有了“护身符”,进入了法治化新阶段,对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古镇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用法治的力量激发活力、释放潜力、注入动力,让文化绽放新的时代光彩,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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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错】 责任编辑: 刘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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