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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正创新 提质增效 广西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蹄疾步稳-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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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06/23 13:43:29
来源: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守正创新 提质增效 广西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蹄疾步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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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广西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蹄疾步稳,一步一个脚印,一年一个台阶。2016年11月,在全国率先完成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信息平台“四统一”改革任务,广西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进入新时代。

  2014年1月,原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召开工作部署会议,拉开广西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序幕。2014年9月,自治区编办下发通知,明确在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地籍管理处增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并将相关厅局从事登记的人员和编制划入原国土资源厅。2014年11月,自治区政府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方案》,至此广西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全面展开。

  2015年2月,原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不动产登记局正式挂牌成立。2015年3月2日,南宁市颁发广西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2015年7月,田东县率先在县级颁发不动产权证书。随后,梧州市、防城港市、桂林荔浦市等地陆续颁发全区首本房地一体宅基地、海域使用权、林权类不动产权证书。到2016年8月,全区所有市县全部实现颁发新证、停发旧证。同年11月,自治区、市、县三级登记信息系统全部接入国家平台。

  创新才能发展,耕耘就有收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正式挂牌成立以来,统一确权登记守正创新、开拓进取、提质增效,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不动产登记便利度持续提升

  十年来,全区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以敢为人先的闯劲,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大力推进信息、流程或人员集成,全面实施“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持续推动“互联网+延伸服务”“互联网+金融服务”“不动产登记+税务”等“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系列改革,以及“跨省通办”“全区通办”“交房即交证”“带押过户”等系列便民利企创新举措,着力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减成本,全区不动产一般登记办理环节由12个以上优化至3个以内,办理材料由12件以上简化至3件以内,办理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缩至0.5个工作日以内,抵押登记即时办结,企业间不动产转移登记1小时办结,涉税业务登记0.5小时办结,全区登记财产指标营商环境评价达到全国领先水平。

  服务乡村振兴、维护合法权益,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取得突破进展

  十年来,全区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紧紧围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和维护群众合法财产权益,扎实做好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取得明显成效。通过深入开展全区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基本摸清广西农宅确权登记底数,各级累计调查宅基地840多万宗,符合登记条件的登簿率98%以上,农村宅基地从“总登记”模式顺利切换到“日常登记”模式,南宁、崇左等市基本完成颁证任务。

  大力推动全区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145万亩农垦国有土地实现“应登尽登”。积极推进林权登记资料清理移交和存量数据整合,稳妥推进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先后完成柳州、百色、来宾等地清理规范林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试点,累计清理整合数据871.9万宗,新办理林权类不动产登记3.14万件,全区林权登记实现常态化。

  加快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高质量完成自然资源部北流试点、自治区14个试点地的成果更新汇交工作。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急难愁盼,为民为企办实事得到广泛认可

  十年来,全区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主动担当作为、强化政策供给、靠前指导服务,按照“群众无过错”即可办证的原则,积极推动化解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问题,累计化解问题房屋24.52万套,惠及群众70多万。全面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全区16.8万套建档立卡户安置住房实现“应登尽登”,76万搬迁群众拿到“红本本”,吃下“定心丸”。

  坚持“疏堵结合”,大力推动“多测合一”“交房即交证”等改革成果落地,50多万群众在领到新房钥匙的同时领取了不动产权证书。主动服务企业改革,为各类企业解决不动产登记难题近万宗。与此同时,还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过程中,成功打造“党建+登记先锋”党建品牌,获评全国党建创新“十佳百优”案例。

  夯实生态基础、守护绿水青山,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体系基本建立

  2019年11月,自治区政府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明确用5年时间分阶段开展广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2020年,承担自然资源部赋予的北海红树林省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率先通过自然资源部验收。同时,全面铺开全区自然保护地、水流、森林、海域、湿地等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的确权登记。经过3年努力,全区累计完成105个各种类型自然资源的确权登记主体工作,另有市县级169个重点区域登记工作正有序开展。贺州市成为首个推进并完成市级自然保护区确权登记主体工作的地级市。

  在探索实践的基础上,先后制定了《广西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办法》《广西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技术规程(试行)》《广西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地籍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办法》等多个制度规范,推动建立广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体系,并向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和制度化转变,为全国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提供了经验借鉴和参考。

  不动产登记是自然资源部门对外服务的重要窗口,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从创建“百佳窗口”到开展登记窗口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从创建“示范窗口、服务先锋”到开展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从组建党员先锋服务队到完善不动产行风监督制度,我们绵绵用力、久久为功,着力锻造一支政治合格、业务过硬、作风优良、服务高效的不动产登记队伍,努力推动全区不动产登记窗口形象和队伍服务水平持续提升。各地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南宁、河池、梧州登记中心分别被评为“广西三八红旗集体”“广西工人先锋号”,百色平果登记中心等一批集体荣获“全区政务服务工作突出贡献奖”。

  时代呼唤改革,改革回应时代。新时代十年,不动产登记从分散到统一、从城市到农村、从不动产到自然资源,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革,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发挥了“保护权益、保障生态和交易安全、便民利民”的重要作用,给全区社会带来深刻变化和深远影响,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提供了有力支撑。

  广西自然资源系统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自然资源工作“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维护资源资产权益”的定位,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意识,在更高起点上,努力做到服务水平更高、能力建设更强、队伍作风更优,奋力实现统一确权登记事业高质量发展。

【纠错】 【责任编辑:刘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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