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项目下放 撬动村集体经济发展
近日,在桂林市永福县大苏村下白马屯,驻村第一书记莫宏祥指挥施工队对村内道路磨平硬化。该村去年承接多个中小型项目,村集体经济增收8万余元。
为破解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难题,永福县创新推行中小型项目下放政策,将50万元以下项目下放至村级组织实施,从组织领导、资金支持、技术保障到监督管理,全方位为项目下放保驾护航。
永福县委组织部牵头成立“项目下放”领导小组,约谈项目主管部门,提供组织保障;设立200万元启动资金池,解决村联合社垫资问题;组织全县99个村(社区)联合社成立建筑工程公司,开通审批“绿色通道”;选派项目指导员并支持技术人才入股。
为规范项目下放,该县绘制项目下放流程图,明确初审、竣工、验收、结算等10项规范流程,推行“联合社+施工队+村民”施工方式。县乡指派专人监督,村干部、村民代表等组成监督小组确保工程质量。
“去年,我们共有76个村承接项目,农村集体经济增收360余万元,提供岗位500余个。”永福县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预计下放206个项目,涉及多个公共基础领域,推动村级集体经济产业转型升级。(广西云-广西日报记者蒋予昕 通讯员唐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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