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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于武任玉林市副市长
2022-06-28 18:11:13 来源: 玉林发布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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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陈于武任玉林市副市长

  6月28日,玉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在玉林城区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伟章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丘德奎、薛丽容、朱富庭、骆华中、黄雕,秘书长凌芝以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玉林市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玉林市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发展情况报告、玉林市科技创新平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报告,审议了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玉林市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条例(草案)》(二审)、《玉林市北流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一审)和有关人事事项。李伟章为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颁发了任命书。随后,举行了新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范小花,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办纪检组组长,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有关领导、基层市级人大代表以及市人大机关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列席了会议。(记者 陈立萍)

 

玉林市人大常委会任免职名单

(2022年6月28日玉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陈于武同志为玉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任期二年)。

决定免去曹湜同志挂任的玉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二)

决定免去卢祖玉同志的玉林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三)

任命粟春雄同志为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任命庞柱同志为玉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冯良瑜同志为玉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覃广雄同志的玉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王智同志的玉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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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错】 责任编辑: 张娴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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